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酒驾面前人人危险

家乡区县: 东莞市

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。酒驾面前,人人危险。老天,不会因为你是救人喝酒驾车,而消除危险的隐患。也不会因为你上一秒做了好人,下一秒就让你害人。不管是任何情况,都不是酒后驾车的理由。

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,大约50%—60%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,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。有数据显示,我国拥有全世界1.9%的汽车量,汽车引发的交通死亡事故却占全球的15%,死亡率“排名”世界之首。此外,我国目前万车死亡率为7.6,日本以及欧美一些发达国家,万车死亡率平均控制在2至3之间。这一数字的背后,酒后驾车为其中一大元凶。

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给我国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。 根据相关资料统计,自2002年起,因为交通事故,我国每年平均死亡9万人左右,伤48万人。以2008年公安部的统计为例,2008年我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5204起,直接财产损失10.1亿元。因交通事故导致73484人死亡,有304919人因此受伤。如果按照国际上的统计,以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占总交通事故数量的25%计算,在2008年我国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18371人,造成76230人受伤,直接财产损失2.5025亿元。如果以2008年因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8371人计算,除以365天,平均每天死亡50人;乘以4年,每4年死亡的人数为73484人,已超过在“5·12”汶川地震中的死亡人数(6.9万);乘以14年,每14年死亡的人数为257194人,已超过了1976年在唐山地震中死亡的人数(24.2万人)。这些数据使人触目惊心!而与汽车交通发达的国家相比,我国“危险驾驶”者违法成本太低,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实在太小。

因此,不管是什么理由,什么人,只要酒后驾驶,都应当依法接受处罚。

丶Sulley(2014-12-01) 评论(0


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,不代表本站观点

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,就送梧桐子“”支持吧!

已获得0个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