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关于实施东莞市进一步扩大环保标志限制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》近日公布,从明年1月1日起,镇中心区将被纳入限行范围。
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,保障市民身体健康,促进黄标车淘汰,结合我市"十二五"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,在已实施的三个阶段环保标志限制通行管理措施的基础上,我市决定于今年11月1日起,逐步实施东莞市第四、五、六阶段环保标志分类限行。
第四阶段限行将于2014年11月1日实施,将环城路纳入限行范围,即:每天9:00至18:00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环城路通行。
第五阶段从2015年1月1日起,每天9:00至18:00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各镇中心区域通行。
厚街镇的限行路段范围是:南至南环路,西至西环路,北至北环路—256省道—将军路连线,东至环莞快速—富康路—256省道连线。
从2015年12月1日实施第六阶段限行,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东莞市内通行。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,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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